在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则基本上取决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关于案发时已年届七旬的罪犯,如经医生证实其身心健康状况尚可承受,那么他们同样要受到国家司法机关的追责。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中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那些年满七十五周岁的犯罪者,若其故意实施了违法行为,承办机关可以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对于七十岁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绑架而面临的具体刑罚,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者的年龄以及身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裁决,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所面临的刑期相较于其他罪犯而言可能会有所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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