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羁押人员可以写信吗
看守所羁押人员可以写信。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仍然享有通信权,可以写信。但是出于侦查需要,嫌疑人被关押期间的一切信件都要经过看守所警察的检查,凡是涉及案情或可能涉及案情的、或者可能影响嫌疑人情绪的信件,警察一般都不会交给嫌疑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二、看守所在押人员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1.人身权利。
2.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3.选举权。
4.宗教信仰自由权。
5.基本生活保障权。
6.卫生保健权。
7.检举、控告、申诉权。
8.取得赔偿权。
9.与近亲属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10.立功受奖的权利。
11.刑事诉讼的权利。
三、看守所可以减刑吗
看守所不可以减刑,减刑是需要人民法院批准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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