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进行赔偿。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赔偿权利人是指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权利人是指交通事故受害者和交通事故受害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受害者没有死亡,另一种是受害者已经死亡。事故权利人因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情况赔偿一切抢救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事故中死者后事处理的一些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需要死者抚养和赡养的老人的生活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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