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喜欢养小狗的许先生利用自家宅院的西厢房房顶为十只小狗开辟了一块游乐场所,把房顶四周围上铁质栏杆、房顶铺上软垫,长期将宠物狗置于房顶饲养。许先生的这一行为引发了其西邻苗女士不满,并将许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许先生不在房顶养狗。
日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原告苗女士诉称,其与许先生是东西邻居,原告居西。许先生自2010年6月起在他的西厢房房顶上养狗并陆续增加到十只狗,十只狗所在房顶离原告家院墙较近,原告家人在院内活动时,许先生家的十只狗常常对原告院内汪汪叫,导致原告家里人的活动受限并影响了全家人的休息,故诉至法院要求许先生的狗不在西厢房房顶饲养。
被告许先生辩称,其是在自己宅院的范围内养狗,养的都是宠物狗并非猎犬,自家的狗不会朝她家叫唤。故不同意苗女士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勘验现场,发现许先生的西厢房距离苗女士东院墙较近,西厢房房顶四周均围有栏杆,根据狗的特性,十只狗在房顶上活动不可避免会发出声音,同时狗所处位置也能清晰看到苗女士家的活动,狗难免因此汪汪。法官在现场向双方分析了上述现状后,许先生同意在自家院中搭建狗窝,不在西厢房房顶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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