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单位携带公章、法人印鉴章到办卡银行网点签订《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三份;只能携带公章的缴存单位,须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面下载批量办理联名卡业务委托书,被授权人可以在协议上面签字确认;对于不能携带公章及法人章的缴存单位,可在相对应的办卡银行网点领取《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
2、《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信息修改确认书》一份,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收集符合发卡条件的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如为新一代身份证请务必在一页纸上复印身份证件正面和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发卡条件的职工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且只有一个账户,缴存状态为正常的职工。(麻烦请将身份证按《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表》的顺序排列,谢谢!)
5、向发卡银行提供修改完毕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两份(请在每页纸质文档上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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