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定居是指在某个地方固定的居住下来。
一、监视居住回原籍地执行可以吗
可以回原籍执法,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二、异地缓刑必须具备居住证吗
异地缓刑不需要居住证。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适用缓刑的罪犯的居住地。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供您居住地或者工作地的生活来源、固定住所等相关证明,法院应当向居住地核实确认。如果确认事实存在,可以直接在你的居住地执行。居住条件如下:
1、要有稳定的工作,即合法的经济来源;
2、要有固定居住证,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上述两条必须同时具备,方可在居住地进行社区矫正。若无法提供居住地以上相关证明,只能回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
三、监视居住派出所不接收怎么办
只要人民法院作出了监视居住的判决,监视居住派出所就没有权利不接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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