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该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交强险统一条款也作了相应调整。而在此期间,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又经过了一个已经投保商业险视为交强险的过渡期,交强险赔偿额也经过了最高限额6万元到12.2万元的转换。
12.2万元按照保监会制订的全国统一条款,又分为:
1.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
2.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
根据道交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有责或者无责,保险公司都要负赔偿责任。
三轮电动车能否上保险
三轮电动车可以买保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三轮电动车只能购买专门针对三轮电动车的保险,不能购买其它的保险,因为三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是非机动车,所以它只能购买针对三轮电动车的保险。
目前,三轮电动车的车主可以先通过电话咨询一下保险公司,若保险公司有三轮电动车保险,那么车主可以携带身份证、三轮电动车合格证书、购车发票等资料到保险公司的线下营业网点办理投保手续。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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