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立遗嘱需要医院证明吗
老人立遗嘱不需要医院证明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有效的遗嘱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无论采取哪种形式订立遗嘱,都不需要医院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依法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依法生效的条件有如下:
1.遗嘱意思表示真实。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3.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具体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4.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6.遗嘱的订立形式合法合规。
三、遗产继承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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