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
乙方:XXX
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于2008年X月X日在合肥市滨湖新区XX社区XX栋XX室订购了一套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0000.00元。首付款为150000.00元,全部由甲方出资,约定付款日期为2008年x月28日。余额35万元,全部以乙方名义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其中,20万元为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15年;15万元为商业贷款,贷款期限20年。该房地产产权证以乙方名义办理,甲方登记为共有人。(本款描述了购房的基本情况)
经协商该房屋的投资及产权归属如下:
该房屋属于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按各自实际投资比例享有各自所拥有的股份。(包括首付和还贷)未偿贷款在共有期间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偿还的贷款金额计入各自的出资额。(如甲方无法从银行取得待偿还贷款的还款证明,可要求乙方出具收据)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年、月、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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