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被视为非机动车辆,按照相关规定,此类电动自行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若存在违规行为,例如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扣押处理。
在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违反交通法规且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同样具有扣押电动自行车的权力。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任务,适用本规范。
第三十四条交通警察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
第三十五条交通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做出当场处罚决定的,应立即发还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放行车辆。
第四十八条发现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驾驶人在现场的,应当责令其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应当摄录取证,在机动车挡风玻璃或摩托车座位上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严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应当指派清障车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告知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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