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回强制执行申请需几天
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撤销强制执行的时限,但规定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收费吗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收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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