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合同纠纷哪里管辖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根据我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属于第三级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参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装修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2)业主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必须注意,一般情况下,如提请了仲裁,便不得再向法院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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