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股东需要哪些材料?
一、变更股东需要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更变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原股东会决议
(4)转让双方签署的顾全转让协议
(5)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新股东会决议
(6)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公司章程修改备案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更变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应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可一并提交材料,并不再填写《备案事项申请表》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由于股东的更变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
二、公司股东变更协议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X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X年X月X日在XX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X有限公司X%的股份共X元出资额,以X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X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认X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X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
三、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吗
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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