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合同的有效期包括合同的生效期与终止期,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完成手续后合同生效。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要点有哪些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要点有:
1、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2、发包人资质等级及信用情况;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
4、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的详细程序;
5、发包方、总包方、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的具体规定;
6、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不可抗力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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