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是指由红、黄、绿、三种颜色控制交通信号,向道路交通参与者发出引导或指示通行的固定性警示标示物设施。
交通信号灯各颜色有不同的含义:红色表示禁止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绿灯表示可通行。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6)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2)、(3)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车道灯信号:
(1)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2)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人行横道灯信号:
(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2)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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