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有啥法律后果
一般规定
《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学者认为,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均可请求赔偿,既包括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也包括因恢复原状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其二认为,对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应具体分析,在许多情况下,损害赔偿与合同解除是相互排斥的,选择了其一便足以使当事人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没有必要同时采取两种方式,例如协议解除、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二、房屋租赁协议解除的方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二)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三)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
(四)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
三、房屋租赁协议解除纠纷怎么处理
(一)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二)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
(三)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四)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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