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您与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请求其协助为您缴纳法定工伤保险。
若经过深入探讨依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接下来您可以向所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诉求。
依据相关法律条例,所有应依照法规要求参与工伤保险但却未能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的企业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时,其全部的医疗及赔偿权益均需由用人单位负担。
换句话说,对于未曾履行工伤保险义务,或用人单位未能履行相关责任的情况而言,企业需负责承担员工的所有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此外,如若用人单位对职工因此产生的费用拒绝支付,那么该款将根据相应法规于优先从工伤保险资金池支付,后续再由用人单位补足。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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