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东莞市东城西路189号东莞市司法局2楼律管科
四、办理材料
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并签名。
真实有效。
真实有效。
真实有效。
真实有效。
真实有效。
五、办理机构
东莞市司法局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司法厅窗口(网址:http://wsbs.gdsf.gov.cn/verify/apply.ered?reqCode=inititemId=1000001855),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受理机关。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在后,根据书面申请材料核对并处理网上填报的信息申请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
3、获取办理结果:省司法厅对受理机关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作并送达相关证件,并在网上进行公告;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同时经办人员根据书面材料审核结果,处理电子信息材料,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司法厅窗口(网址:http://wsbs.gdsf.gov.cn/front/frontIndex.ered?reqCode=initsearch_key=org)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批结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送达本人行政审批决定书等材料和执业许-可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网上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
3、初审:地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核。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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