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
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子公司设立流程:
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
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
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4、制订公司章程。
5、办理入资手续。
6、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
7、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
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
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
8、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
9、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部门登记,分公司在登记后应当领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即:
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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