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醉酒驾车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行动直至清醒为止。
不仅如此,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面对刑事法律追责。
这意味着在五年之内,驾驶员将无法重获机动车驾驶证,无法再次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同样地,对于那些醉酒驾车营运机动车的人员,同样需要接受类似的处罚和制裁。
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撤销,从而失去驾驶资格。
而在十年之内,他们也无法获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即使重新获取了驾驶证,他们仍然不能再驾驶营运性质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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