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者之间的区别股东权益主要指的是股东的知情权、表决权等等权利。非股东没有表决权,只有分红。
2.监事会是指由股东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行使监督公司业务执行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公司重大事务的权力的股份公司的法定必设专门监督机关。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3.公司企业主要分类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
一、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二、监事会成员怎样产生
监事会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除两个以上国有股东外,可以有职工董事,监事会一定要有职工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三名监事。
上述两种情况中,股东人数和公司规模都是相对而言的,如果有些公司股东人数不多,但有相对规模,则应当设立监事会,还有些公司界于可设可不设之间的,则可以由公司决定是否设立,但应当立足于在公司中有监督机制。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作为股东代表的监事和作为职工代表的监事,任期的规定都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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