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
在商标权评估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原则)有三种:
1.重置成本法,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作为商标权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它需要把商标权主体的有关广告宣传、售前售后服务附加值、有关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累加起来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
但是这种方法,其实是不符合商标权的准则的,商标权具有专有性,这种方法无形的破坏了商标权的专有性。
2.收益现值法,即以特定商标在有效期内的预期收益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即商标权人只要遵守法律规定,可以永远拥有商标权。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只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进行评定,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反映出该商标连续使用、注册的实际情况。
3.市场比较法,即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查,估算出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操作很困难,因为特定的商标权的交易是不公开的,双方所成交的项目及条件常常不为他人所知:即使有些商标权的交易信息可以获知,但可比性出入很大。因为每个企业的规模、赢利、产品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售后服务和广告宣传等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资产对比和评估。
商标权评估程序
商标权评估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明确评估目的,评估目的即商标权发生的经济行为。从商标权转让方式来说,可以分为商标权转让和商标权许可使用。商标权转让是指转让方放弃商标权,转归受让方所有,实际上是商标所有权出售。商标许可使用则是拥有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在不放弃商标所有权的前提下,特许他人按照许可合同规定的条款实施商标特许使用权。商标权转让方式不同,评估价值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高于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
(二)向委托方搜集有关资料搜集的资料包括:
1.委托方概况(包括经营历史、现状);经营业绩(包括前3~5年财务报表)。
2.商标概况,包括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证件、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证书号、保护内容、商标的适用范围、商标的种类、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有无其他协议等。
3.商标产品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包括市场环境、同行业情况、商标产品的信誉、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4.商标的广告宣传等情况。
5.委托方未来经营规划。
6.未来财务数据预测,包括:
(1)生产、销售预测;
(2)成本费用预测;
(3)损益预测。
7.相关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对其影响。
(三)市场调研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市场需求量的调研和分析。
2.商标现状和前景的分析。
3.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信誉、竞争情况的分析。
4.商标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分析。
5.财务状况分析,主要分析判断商标产品现有获利能力,为未来收益发展趋势预测提供依据。
6.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分析。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
(四)确定评估方法,搜集确定有关指标商标权评估较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评估商标权主要是分析确定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三项指标。收益额、折现率的分析测算前面己述及,不再赘述。收益期限的确定是商标权评估时十分重要的问题。确定商标权未来获利期限的依据是其获得超额收益的时间,注册年限仅供分析参考,不应作为直接依据。
(五)计算、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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