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轻微擦撞事故,最佳的处置策略是由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在此基础上,明确各方面对事故的相应责任,然后使用相机或手机记录下事故现场情况。
接着,责任方应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得到当事人各方的签署确认;凭借上述协议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需在四十八小时内在快速理赔中心进行索赔申报,若超出规定时限或者非当事人亲自前往申索均将无法获得受理服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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