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本市公民及回温暂住的华侨,省内非本市户籍暂住本市人员,外省在温就业、就学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申请材料材料名称材料说明
1、近期免冠二寸照片提供原件
2、《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提供原件
3、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受理现场采集指纹及提交签名字样提供原件
5、未满16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提供原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相应的就业、就学证明及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6个月(含)的居住证明提供原件
办理程序1、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3、省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发证
服务对象面向个人
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200元/证加注20元/项次依据:[93]价费字164号、计价格[2000]293号
补发200元/证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3年10月1日《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受理部门出入境
受理地址瑞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一楼窗口
咨询电话0577-6585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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