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时效是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探视权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之后的两年内,当事人的探视权如果被另一方所剥夺,可以向法院申请探视权的强制执行。但探视权与其他权利不同,它的强制执行主要是针对抚养孩子的成年人而并非针对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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