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分为以下几类: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是否与登记记录一致,我们将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簿上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虽然他们实际出资并认购了公司的数额或者股份。隐名股东又称隐名投资者和实际投资者。记名股东是指在正常情况下,其出资额与注册登记状况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指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2)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按股东身份可分为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法人股东是指享有股东权利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性法人、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自然人股东。(3)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按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和条件分为创始股东和普通股东。创始股东是指组织、设立公司、签订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的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称为原始股东。普通股东,是指因出资、继承或者赠与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股东。(4)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按股东人数和影响程度可分为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分为绝对控股股东和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者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决议和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此外,公司股东可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这种分类在中国很少使用。上述内容是关于理论上的股东分类。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更多地了解股东的分类,从而明确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为自己和公司创造更多的收益和利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我们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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