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宅基地分配的规定,如果你的户口仍在当地,那么你也有权继承老房并分配相应的宅基地。在分配安置房时,也是按照户口进行分配的。所以,如果外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去的话,那么,分配安置房的时候,也有她们的一份。
根据农村宅基地分配的规定,如果你的户口仍在当地,那么你也有权继承老房并分配相应的宅基地。在分配安置房时,也是按照户口进行分配的。所以,如果外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去的话,那么,分配安置房的时候,也有她们的一份。
2. 户口迁出与分配安置房的关系
户口的迁出与分配安置房的关系涉及到我国城市的房屋土地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户口的迁出与分配安置房有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户口的迁出与房屋产权的转移有直接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售、抵押等方式将房屋产权转移给他人。而对于户口的迁出,也会影响到房屋产权的转移。因此,在户口迁出时,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以确保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其次,户口的迁出与分配安置房的具体关系,需要参考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有些地方,政府可能会对户口迁出与分配安置房的关系进行严格规定,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分配住房资源。而有些地方,政府可能会采取一些激励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将户口迁出,以增加当地的劳动力资源和人口数量。
总之,户口的迁出与分配安置房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房屋产权转移、政策规定以及社会公平等多方面因素。任何涉及房屋土地政策的问题,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则其原宅基地将不再属于其所有,也无法继承。因此,在申请继承老房或分配安置房时,应当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户口迁出手续,以便享受相应的权利。同时,相关部门也应按照法律法规,对户口迁出与分配安置房的关系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分配住房资源的公正公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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