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需要缴纳罚款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不缴纳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第十一条自判决规定的期限届满第二日起,人民法院对无法定减免理由不缴纳罚款的,应当强制缴纳。隐藏、转移、出售、损坏被拘留、冻结财产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满释放后是否可以不交罚金了
1、刑满释放后不可以不交罚金。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法院会执行罚金,如果不缴纳罚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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