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刑事诉讼的二审?刑事诉讼中的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同时,刑事诉讼的二审实行全面审理的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二、刑事案件二审后还能上诉吗一般情况下,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任何规则都有例外,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就是二审终审制的例外。审判监督程序是指有监督权的机关或组织,或者当事人认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发动或申请再审,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申诉或者检察院的抗诉等提起。同时,当事人以申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需要满足以下时间的要求:(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二)超过2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二审就意味着审判的终结,意味着判决的生效。但是,如果一审和二审的案件确实有错误而影响公正的判决时,当事人可以申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这也是司法公正在程序方面的提现。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其实在二审之后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就会生效,虽然之后都是有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对案件进行再审,但实际上这与上诉是没有什么关联的。因此。
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要开庭
刑事二审上诉多久时间可以开庭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
但是根据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时间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最长的时间是二个半月,民事案件最长的时间是三个月。而一审法院多久时间内要把案件移送到二审法院在实际操作和法条中是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具体如下: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的监督权。
2、程序的任务和目的不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目的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正确适用法律,解决民事纠纷。第二审程序的任务和目的除此之外,还侧重于对上诉人的权利救济。第二审程序是由上诉人的上诉行为启动的,启动的目的就在于通过第二审改变对一审的不利判决。另外,由于第二审法院在第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时,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自行改判,因此第二审还具有在上诉请求范围内,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作用。
3、审理的方式和期限不同。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开庭审理。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对某些法定的案件不经开庭而径行判决。普通案件审限一般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简易程序一般为3个月。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对判决不服的,审限为3个月。对裁定不服的,审限为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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