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仁化县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地址在哪儿
时间:2023-05-28 16:36:46 4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办理地点

韶关市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

第十六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工人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

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

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费用

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仁化分厅http://wsbs.renha.gov.cn

2.注册帐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通过核准后将纸质材料面交或快递至行政许可办理中心。

4.实施机关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仁化分厅http://wsbs.renha.gov.cn网公开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仁化县农业局业务办理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3.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4.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5.实施机关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仁化分厅http://wsbs.renha.gov.cn网公开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无

全文9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韶关仁化县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地址在哪儿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韶关仁化县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地址在哪儿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