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如何安全的保管好社会保险档案
今后国家对社会保险档案的重视程度,将会超过以往任何时候,就像文物一样被收藏、被保护。正像一位国家人社部领导人曾经预言的那样,在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档案如今已被当做文物一样被收藏了。
按照陕西省社保局副局长、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处长段光明提出的业务档案要实现办公、查阅、库房三分离,达到国家档案管理十防的最高标准,前不久,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召开全市业务档案管理试点区筹备会,部署如何以点带面,做好新城区、未央区、灞桥区试点区直至全市的档案整理和保护工作,明确在未来的两到三年内,将我市200多位常年奋战在社会保障工作第一线的社保人,用心血和汗水凝结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档案,打造成陕西省档案管理AAA级水平,并力求达到国家级档案管理标准。
养老保险档案是记载参保对象基础信息、缴费记录、个人账户信息的重要载体,是关系民生的重要档案,是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人生名片。2009年国家档案局针对社会保险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专门设定了100年档的定期期限,开创了中国档案史上的先河,足以体现了对养老保险档案的重要程度。在社会大发展、全民奔小康、西部大开发、陕西建设西部强省、西安创建国际化大都市的今天,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和保护刻不容缓,建立现代化档案管理模式,树立全国社保档案管理典范的号角已经吹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质保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质保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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