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这是前提;
2、行为人有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即行为人在发生交通肇事后,离开交通肇事现场的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即行为人离开交通肇事现场,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4、客观上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
5、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一、交通肇事逃逸承担什么责任?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什么程度构成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条件有:
1、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2、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3、除此之外,肇事人还应当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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