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公司章程变更要经过哪些程序
第一、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
第二、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三、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第四、种类股股东的同意: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第五、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第六、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第七、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章程变更的注意事项
1、公司章程是由股东会制定而形成的,在章程生效后对制定章程的股东以及后来加入的股东都具有约束力。因此,公司章程如要发生变更,需要经过股东会的表决同意。
2、公司章程变更要受到几项原则限制,即不能因变更章程而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也不能使公司法人性质发生根本性改变。
3、在明确上述两条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开始公司章程变更程序。首先,应由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并经由董事会会议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召开,并且有人头过半数董事投票同意方能通过决议。
4、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作出修改章程的提案后,应安排人员将提案内容通知公司各股东,并召集股东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
5、因修改章程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因此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后,章程修改提案方能通过并生效。
6、由董事会负责安排人员落实修改章程的工商变更事项。至此,变更公司章程的内部事项即告完成。
7、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是按照股权份额分配表决权,而不是按股东人头数。
8、章程修改在股东会通过后即生效,不以工商登记为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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