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户籍所在地是籍贯吗
时间:2023-07-10 19:41:56 3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户籍所在地是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来填写的,具体为某省某市某县(区),户籍所在地不是籍贯,户籍所在地是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是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

一、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户籍所在地根据身份证上面的信息来填写,一般都是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区)。所以身份证上面的户籍地址就是所谓的户籍所在地,可以只写到市,也可以写到县或者区。

二、户籍所在地是籍贯吗

户籍所在地不是籍贯,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而籍贯指祖先居住地、祖籍地或原籍,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一个时期的一个位祖先的出生地。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三、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有区别吗

没区别,户口就是户籍,所以是一样的。户口是个大范围,如户口所在地某省某市。而户籍则详细一些,如某市某小区某幢楼。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n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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