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一、离婚协议书自愿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自愿签字后并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此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可以看做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财产分割反悔的应当如何处理
协议财产分割反悔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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