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由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人继续使用。但需要注意,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而且不只是农村户籍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老人的房屋。
一、死亡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置
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
1、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
2、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3、其他处置方式。
二、农村宅基地继承有什么规定?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由此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对于已经继承了房屋,还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根据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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