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夏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1、申请
2、申请人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审查受理材料。材料不全,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不符合条件出具不受理决定书。符合受理条件受理出具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书。
3、初审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4、是否需要勘验是勘验或专家论证或征求意见。否复核对审查意见,勘验结果进行复核。
5、审定做出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
6、办结送达书面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二、临夏船舶国籍证书核发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
《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
第三条“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十六条“按照本条例十三条进行船舶登记的船舶,经核准后,船舶登记机关发给船舶国籍证书”。
三、临夏船舶国籍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1.船舶具备相应的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2.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3.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4.船舶国籍的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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