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护没有标准形式,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辩护。
法庭上自行辩护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处理,没有可以通行的准则或规范。
在法庭自行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首、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案件情况不同,所采取的辩护策略和方式,自然就不可能相同。
但通常在庭审过程中,可以注意以下几方面
1、措辞。话语要清晰、准确,千万不要说带有虚假、误导、歧义等对自己不利的话语。
2、问题的分析。对针对起诉书的观点和证据,进行相应的逻辑、证据分析,提出相应的观点进行反驳,该说的详细陈述,不该说的一字别提;“帮助”法官去查明事实,从而作出最恰当的判决。
3、要有充足的准备。如对所涉案件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有相当的认识。
事实上,这些也是非常空泛的,能起到的帮助也有限。通常实务中,对犯罪嫌疑人而言,涉及刑事案件的开庭辩护,尽量还是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更有助于从轻、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如果存在经济困难的,可向法院申请无偿指派刑事辩护律师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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