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的诉讼主体:
1、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的,以子女本人为原告,同时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
2、要求降低或免除子女抚养费的,以原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为原告,以子女本人为被告,同时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列为法定代理人。
被告的主体地位,一定是应当支付抚养费而没有支付的一方。
一、子女抚养费是否能免除
子女抚养费一般不能免除。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免除子女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一)因长期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的一方,经调查确实无法按照协议或判决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承担子女大部分生活费的,可以免除支付一方的请求;
(二)因犯罪被监禁劳动改造,无力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免除;
(三)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原支付义务的一方可免除。
二、抚养费由孩子起诉吗
抚养费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对抚养费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以父母的另一方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来确定抚养费的标准和方式。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对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需要变更抚养费的,应以子女为原告当事人,未成年人子女的父母一方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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