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提取医保账户中死亡人员的资金?
时间:2023-07-04 04:10:22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死亡人员医保帐户钱可以提出来。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参保人移民,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异地转移可以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医保卡一般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医保账户的钱可以转移吗

医保账户的钱不可以转移。具体如下:

1、因为办理社保转移,是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去。其和医保转移是两个业务。因为医保的钱需要办理医保转移之后才可以转的;

2、社保转移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要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话,得先办理医保转移接续业务。不过社保转移和医保转移两个是可以一起办理的,在办理社保转移的时候可以一并办理医保转移。

医保转移异地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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