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社会效益原则;竞价原则,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决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一、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和方法
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有:
1.照顾子女原则,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子女,对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等;
2.照顾女方权益原则,由于女方的特殊,考虑到其生活,应合理分割;
3.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进行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分割。
二、房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房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具体如下:
1、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要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
3、协商不成时,法院要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判决;
4、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补偿,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财产不足支付的,从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如下: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按照法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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