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非不可抗力之外的所有原因导致的未如期交付楼宇事件,开发企业均需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在超过约定交房期限60日内未能履约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应每日按照总房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时间超过60天;业主则有权利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开发企业须自收到业主发出的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需按照已支付房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
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开发企业继续履行原购房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企业仍需每日按照总房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以示诚意。
《民法典》第585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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