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必须向法律机关申请专利,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审查程序,才能获得专利权。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能被接受。有些申请将不被接受,因为它们不符合法律条件。那么,专利申请不被接受的情况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1)如果专利申请不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不是以中文书写的,将不予受理。例如,以模型、样品、录像带、光盘或电话提交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未经翻译的外文申请文件也不予受理。(2)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未打印或打印,或者笔迹不清或涂改;附图、设计图未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或模糊(设计图)或涂改的,不予受理。例如,铅笔画的图纸和图片以及模糊的照片是不可接受的
(3)基本申请文件不完整,例如发明申请缺少请求、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中的任何一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附图之一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之一的,不予受理。受理条件的审查只检查专利申请的这些部分是否完整,不检查每个部分的文件是否完整。因此,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文件时必须仔细核对。
(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地址的,不予受理。
(5)专利申请的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清楚或者不能确定的,不受理
(6)如果申请是向中国公民提出的,或者与中国公民没有对等关系,则不受理申请;未按照中国专利法第19条第1款办理申请手续的外国人、外国单位、未在香港境内有常驻居所、办事机构的单位和同胞,不得接受香港市的法人和居民(7);澳门和台湾直接向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专利局邮寄专利申请;香港、澳门、台湾的法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不得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处理>P·Lba的萧边为您安排这篇文章。我解有关专利申请不可受理的法律知识以及具体情况。欢迎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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