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及国庆节这四个全国公众假期期间,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同时,历史上国务院办公厅曾经发布过有关文件,决定将上述假期的连休日纳入免费通行范围之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有免费政策于公众假期首日凌晨零点准时启动,并于假日末日深夜二十四点准时终止。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规定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
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