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款预先扣除利息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3-03-02 10:50:34 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处理: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将会被认为是高利贷。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应当以实际交付的借款数额确定本金。而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将会导致借款人拿不到预先约定的实际借款金额,且法律规定,利息应在借款成功后偿还。因此,民间借贷预先扣除利息的,将会被认为是高利贷。

一、利贷高利还不上怎么办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二、最高院民间借贷规定

1、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再贷款给别人的他人集资或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获得资金然后再贷款给别人的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先知道借款人要用钱犯罪还出借的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2、恶意制造虚假借贷诉讼的,有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3、利息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自然人视为没有利息,除自然人外,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不予支持。不能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出借。

三、民法典中关于利息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利息的规定是这样的: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4、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全文8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会计处理 最新知识
针对借贷款预先扣除利息的会计处理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借贷款预先扣除利息的会计处理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