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通常需要1-3个月,完成确权工作后即下发土地证,各个地区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始时间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其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政府机关部门或者国家相关单位待所有确权工作全部结束时,进一步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发放证书。按照正常情况,一般证书发放时间基本在确权工作完成后的1-3个月,权利人没有及时收到土地确权证书的,建议向村委会或者政府机关报告,以免影响相关权利的享受。
土地确权纠纷的处理流程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政府有具体的处理流程为: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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