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二审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可以再起诉,如果是离婚案件,必须六个月后再起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214条规定,原告撤销或人民法院撤销后,原告要求同一诉讼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受理。原告撤销诉讼或撤销诉讼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没有新理由,6个月内起诉的,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批准。允许撤销诉讼的,必须一起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原审原告在二审程序中撤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上诉后可以撤诉吗?
一般情况下可能都还是可以被撤回的,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是不能撤回的:
第一种,已经通过一些调查,发现一审判决确实是存在问题的,有可能是对事实的判定与真实情况不符,也有可能是在法律法规的应用上有误区,这种情况下都是不允许判定的。
第二种,如果发现了双方当时人相互之间串通,从而危及到国家的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肯定也是不能撤回的。撤诉的这个行为实在法院在接收到相关资料之后,但是还没有宣布之前,申请上述的当事人要求把这个案子撤回的行为,在进行宣判前是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进行申请的。虽然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还是建议大家在申请上诉的时候要想清楚,不要一时想上诉一时又不想了,毕竟法律不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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