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等部分资源类产品的出口退税取消,高新技术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则上调4个百分点
9月15日,国家相关部门发布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取消了煤炭等部分资源类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同时,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上调了4个百分点。
该通知源自国家财政部新闻办公室,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出,并于9月15日起执行。业内人士分析,政策此时正式出台,与方便企业在10月即将举行的第100届广交会接单有一定关系。
《通知》提出,对进出口税则第25章除盐、水泥以外的所有非金属类矿产品,煤炭、天然气、部分木材初级制品等,取消出口退税政策。
《通知》还提出,将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将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和11%;将纺织品、家具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将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
《通知》同时指出,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负责人回应政策调整的理由是,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有利于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
昨日,受此消息影响,一些出口比例较高的企业的股票价格出现明显回落。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分析师阮纲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考虑到下调幅度一般在2个百分点,而且下调的呼声传来已久,所以相信对企业的影响是有限的,决定价格的还是企业的内在价值。
不少出口企业反映,在6月初的时候已经听到政策要调整的风声,在经营上已经开始采取措施,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和外商谈判提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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