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离婚官司怎么样才会判
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夫妻离婚。一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等法定离婚情形,或者对方同意离婚,法院可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打离婚官司开庭一般要注意什么
打离婚官司开庭一般要注意:
1.带好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
2.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提前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
3.在庭审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遗漏要点;
4.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
三、离婚诉讼的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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