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企业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2、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3、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济南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济南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1、对于厂房不能拆迁的房屋、建筑物损失的补偿,不能按农房的标准;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水池、植物道路等;3、对于不能搬迁的机器的补偿费用;4、对于设备的搬迁费用和机器的运输费用的补偿;5、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具体的补偿金额以江苏省经济水平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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